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已修改
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划拨督导专项经费,用于督导工作。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3月1日
第十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