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承包合同。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3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