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编制,与国道、省道发展规划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