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主席为其法定代表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