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第十六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对本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7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