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类技术人才和具有熟练技能的劳动者。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