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般需经两次会议审议。经过审议认为法规草案成熟的,也可以经过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期间,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修改说明。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