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已废止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单位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或者拒绝。现场检查时,可以要求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协助,但应当同时告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公证机关对申请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据保全申请,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证据保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