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9

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