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范围和方式第十一条有效法律援助的方式:(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