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医疗机构接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就诊时,应当及时救治,做好诊断、治疗记录,保存相关证据,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对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