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改正。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