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章 古树名木特别保护第七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损害古树名木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