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因特殊情况,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提交有关材料的,相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