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