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六章 社会扶贫第五十条已废止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力扶贫制度,指导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贫困地区定向培养人才,组建扶贫志愿者队伍,鼓励科教人员定期到贫困地区服务,引进人才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