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六章 社会扶贫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资金依法参与扶贫开发。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