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第四章 项目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扶贫项目建设应当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