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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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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

第十条

有效

村卫生室(所)由村民委员会或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也可实行村办乡管或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解决乡村医生的报酬。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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