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科普是公益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