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科普工作奖,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科普成果纳入市科学技术奖励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选范围。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参照设立科普工作奖。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