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人才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自由探索、勇于承担风险。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财政性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经专家评议,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原始记录能够证明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可以按相关程序给予项目结题。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