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人才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人员承担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其成果应用情况应当作为考核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