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港口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已废止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港口周边区域的相关规划时应当考虑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功能,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