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港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