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保障与促进第十八条已修改中医药行业协会可以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名中医师、名中药师的评选活动。评选的具体办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行业协会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