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第三章 实施第十五条已废止新建的开发区、工业区必须按照生态园区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原有的开发区、工业区应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项目,逐步建设成为生态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必须符合生态园区规划。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