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第三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对外投资、处置资产、使用大额资金以及实施其他重大财政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行政程序规定进行决策。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