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组织代表就乡镇财政管理事项进行视察、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