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财政资金第二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设置银行账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经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