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六十七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本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市人民政府按照所提意见对其发布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