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第六十条已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其公布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地方法规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