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六条已废止少数民族已婚妇女22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