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三条已废止农村人口中的汉族夫妻和城市人口中的少数民族夫妻,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