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疏于管理出现违法生育的,视情节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