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