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第十五条有效气象部门应当将施放高空气象探测气球的时间、地点通报当地机场管理机构。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