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有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被投诉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或者驾驶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