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第三十一条有效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酉水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从事采砂、采矿、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或者进行考古发掘等活动。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