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消费者协会应当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
第五条
回到全文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