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爱卫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爱国卫生监督员,承担爱国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爱国卫生监督员在具体实施指导和监督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