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二条有效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共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卫生,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