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登记保存林木种子价值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