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应当登记保存林木种子价值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