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应当落实和执行国家、省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维护责任、技术规程和安全标准。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