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

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