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三章 基金筹集与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付线的具体标准,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