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二章 参合人员第十三条有效参合人员按照规定每年缴纳一次参合资金,由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注册,实行缴费领证,持证就医,中途不予办理补缴手续。地方法规 ·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