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五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二十四条有效预算年度执行终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决算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编制决算草案应当依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所列科目编制,按照预算数、调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分别列出,变化较大的要作出说明。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