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贷款、规费减免等资金扶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摊派和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