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州、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加强大专院校旅游专业建设,发展旅游职业教育,促进旅游人才的培养和交流。鼓励州内自然遗产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以及民族文化进校园。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